????在50年前的今天,1969年7月18日(農(nóng)歷1969年6月5日),香港廢止“華律治華人”納妾制度。
歷史。1969年7月18日,香港政府刊登憲報公布“一夫一妻制”婚姻法案,宣布從1971年10月7日正式開始實施《修訂婚姻制度條例》,在此之后的中國式婚姻:包括舊式、新式以及納妾等婚姻形式全部被廢止。
歷史的累積,蓄婢、童養(yǎng)媳、納妾等清朝遺留習(xí)慣受到了來自英國基督教倫理的強烈批判和沖擊,尤其是從1923年的《家庭女役條例》到1938年終止婢女買賣和蓄養(yǎng)法律的制定,香港的“反蓄婢運動”沉重打擊了華人保守勢力,并在民眾中逐漸樹立起“現(xiàn)代家庭”的新觀念。
歷史遺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