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???在106年前的今天,1913年1月21日(農歷1912年12月15日),任命王治馨為京師警察總監(jiān)。
王治馨墓志拓片
1913年1月21日 任命王治馨為京師警察總監(jiān)。
王治馨,山東萊陽人。《萊陽縣志》(民國二十四年版)卷中《人物志》有載:“清副貢,保舉道員。民國任北京外城警察總監(jiān),順天府尹,正藍旗副都統(tǒng)?!蓖踔诬爸懈必暫笠騾⑴c鎮(zhèn)壓義和團運動而保舉知州,不久赴天津創(chuàng)辦巡警,接連擔任京畿、奉天和東三省的警界高官和巡警總辦,1913年1月21日王治馨被任命為京師警察總監(jiān)。據史料記載,王治馨因受宋教仁遇刺案的牽連,1914年6月27日被袁世凱下令逮捕,10月23日被槍決。
評論:王治馨與宋教仁遇刺案有牽連,被以貪污罪判死刑,極有可能是被滅口。